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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严查非食用盐
www.Linwei.gov.cn  2008-9-28 7:43:48  渭南日报  阅读次数:

 

    (记者 张莉娜)9月26日,临渭区盐务管理局和高新区工商分局联合出击,对高新区的商店、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日晒盐30公斤,粉洗盐15公斤,小袋不合格的碘盐26袋。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高新区王贺村三组一狗肉馆,查出该餐馆所使用的盐
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腌制品用的日晒盐。据执法人员讲,这种盐只能做腌制品,不能直接食用,餐饮业不允许使用,并当场没收了剩余的30公斤日晒盐。在双王办周家二组一私人商店和食品加工点,查处跨区域的分包盐26袋。这种分包的盐袋属于省上已淘汰的包装,并且此盐属于西安市阎良区生产,按《陕西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不允许跨区域销售。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白杨乡桥村三组的商店,查处了15公斤的粉洗盐。

  据执法人员介绍,长期食用劣质盐将导致碘缺乏病,食用工业用盐对人体有害。他建议,市民购买加碘盐一定要到大型超市和正规副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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