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家技术评审会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3—3035512 传真:0913—2192094
通讯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老城街农园路4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除外) |
1 | 临渭区乡村振兴农村教育提升象山学校建设项目 |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北新街以北,解放路以西。 | 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永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见附件 |
17.关于临渭区乡村振兴农村教育提升象山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