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关于渭南灿美璟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个塑料瓶(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016025325-2023-00067 发布机构 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23-01-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913—3035512 传真:0913—219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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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灿美璟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个塑料瓶(壶)建设项目

渭环临发〔2022〕308号

2022年12月22日

关于渭南灿美璟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个塑料瓶(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