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乡级 | 村级 | |||||||
(一)财政预决算领域 | 1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 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 和余额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财 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 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预(2016) 1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 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 行)>的通知》(财预( 2018) 209号)等法律法规 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或其常务 委员会批准后 20日内 | 官底财 政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 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 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 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2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决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 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 和余额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财 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 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预〔2016) 1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 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 行)>的通知》(财预〔 2018) 209号)等法律法规 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或其常务 委员会批准后 20日内 | 官底财 政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1 | 法治 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 及服务 | 1. 法律法规资讯; 2. 普法动态资讯; 3. 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 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 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陕 西省“七五”普法规划》 。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官底司 法所 | 其他(现 场) | √ | √ | √ | √ | ||
推广法治文 化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 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 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陕 西省“七五”普法规划》 。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官底司 法所 | 其他(现 场) | √ | √ | √ | √ | |||||
2 | 法律查询服务 | 法律服务机 构、人员信 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 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 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 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官底司 法所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三)重大项目建设领域 | 1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 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反履行征地报批前 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 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 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 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 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 告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 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 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 个工作日内公 开;其中行政 许可、行政处 罚事项应自作 出行政决定之 日起7个工作 日内公示 | 官底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办 公室 |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 | √ | √ | ||
2 | 征地 管理 政策 |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 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 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 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 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 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 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 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费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 官底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办 公室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 | √ | ||||
3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 告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 拟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2.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4. 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 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 官底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办 公室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 | √ | ||||
(四) 涉农补贴 领域 | 1 | 农业购置补贴 | 农机购置补 贴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 办法》、《2018-2020年农 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 政府信息公开 的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 定。 | 官底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办 公室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 | √ | |||
2 | 耕地地力保护 | 耕地地力保护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 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 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 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 政府信息公开 的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 定。 | 官底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办 公室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 | √ | ||||
(五)生态环境领域 | 1 | 公共服务 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答复函 | 《环境保护法》、《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 官底镇环保站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 | √ |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 话、地址等) | 《环境保护法》、《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 官底镇环保站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 | √ | ||||||
(六)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1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官底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 其他(入户 、现场) | √ | √ | √ | √ | ||
2 | 条件与标 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官底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 其他(入户 、现场) | √ | √ | √ | √ | |||
3 | 条件与标 准 | 农村危房改 造竣工合格 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官底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 其他(入户 、现场) | √ | √ | √ | √ | |||
4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官底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 其他(入户 、现场) | √ | √ | √ | √ | |||
5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官底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 | √ | √ | ||||
(七)社会救助领域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监督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 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 | 最底生活保障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 45号)•渭南 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 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 发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 程的通知》(渭民发(2020) 45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公示 7个工作日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 栏(电子屏) | √ | √ | √ | √ | |||||
3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 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 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 方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特困人员名单及 相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公示 7个工作日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 栏(电子屏) | √ | √ | √ | √ | |||||
4 | 临时救助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 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审核审批信 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八)养老服务领域 | 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 、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 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 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 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 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 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 地点•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补 贴政策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九)安全生产领域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 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十)救灾领域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十一)公共文化服务 | 1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 进全国美杰馆、公共围书 馆、文化馆(站)免费开 放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其他 | √ | √ | √ | |||
(十二)医疗卫生领域 | 1 | 生育登记服务 |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 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 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 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 进程、结果查询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口计划生育 条例》(2018新版本)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1个 工作日内 | 官底镇卫生健康服务办公室 | 其他 | √ | √ | √ | ||||
(十三) 就业领域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 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 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 、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 、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 、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 | 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 宣传、示范 和推广农业机械先进机 具及使用技术组织农业机械的适用技术培训, 指导农业机 械服务组织(户)开展 社会化服务:提供农业机械信息服务 | 宣传技术、新型农用器械、培训 地点、培训时间、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十四)社会保险领域 | 1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职工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 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 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 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 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 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 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 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 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 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官底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查阅点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