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渭财发【2021】329号)文件精神,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税【2021】2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临渭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
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渭财发〔2021〕3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