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等,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村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施工图的审查备案和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村镇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编报和实施工作。
(五)负责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六)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
(七)负责辖区物业行业的指导和监督。
(八)负责辖区村镇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辖区村镇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的日常管理。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权限内燃气(具)经营许可的初审及行业管理工作。
(十)协调区农村综合执法大队有关村镇建设监察执法工作。
(十一)依据区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具体审批事项的划转按照《临渭区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执行。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方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区城改工作机构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编报、争取资金和具体实施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