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 / 保障性住房 / 正文

渭南市临渭区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共渭南市临渭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渭临纪办〔2023〕1号)和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渭南市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渭建发〔2023〕4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于2023年3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住房领域专项整治,现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市委六届四次全会、“三个年”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让百姓住上放心、安心房为目标,注重问题导向,注重结合工作,注重建章立制,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严肃查处保障房申请弄虚作假、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应退未退等问题,重点整治以权谋私,利用职权直接插手、干预分配问题;严厉打击承租人套取、骗取保障房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营造住房领域公平环境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成立区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临渭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组成。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王运动同志主要负责。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乔天星 区住建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运动  区住建局副局长

            闵吉林  区城管执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任文艳  公安临渭分局户政科科长

            雷新宇  区审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利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康   政  区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    刘  庆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永杰  区房地产管理所所长

           赵   倩  玉公安临渭分局户政科干部

           梅化谊  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

           李   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股股长

           刘艳茹  区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住房领域专项整治的筹划督导和组织实施;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整治工作,推进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

公安临渭分局:负责协调市公安局比对保障房承租人家庭成员及车辆信息。

区审计局:负责指导完成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比对保障房承租人工商注册信息。

区税务局:负责比对保障房承租人税务相关信息。

三、整治内容

严肃查处保障房申请弄虚作假、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应退未退等问题

1.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保障房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违规纳入保障范围问题;整治以权谋私,利用职权直接插手、干预保障房分配问题;严厉查处工作人员私自处置房源,将公租房出租、出借获取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承租人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个人资料等行为,套取、骗取保障房以及违规改变使用性质、从事经营性活动等问题;清理查处承租人承租后违规转租转借获利等问题;清理查处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应退未退的问题。( 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管地产管理所,配合单位:公安临渭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管地产管理所)

2.加强举报受理。向全区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热线“0913—8113520、0913—8163129”,认真做好投诉受理登记,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严肃查处推诿扯皮等问题。(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管地产管理所,配合单位:公安临渭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管地产管理所)

3.开展人员核查。在全区开展一次保障房在保人员信息核查比对,通过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比对信息等方式,核查在保人员是否存在伪造资料、虚假承诺、转移工商及车辆注册信息等问题;通过现场比对登记信息、人脸识别实际居住人员等方式,核查是否存在转借转租问题;通过检视水电燃气费用缴纳、物业费收缴记录等,核查是否存在房屋空置等问题;通过比对发放审核名单与转账记录等方式,核查租赁补贴领取人员是否符合条件问题。(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管地产管理所,配合单位:公安临渭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管地产管理所)

4.严查典型案件。会同区审计局、驻局纪检组等部门,对重点问题线索,派专人现场核查取证,发现问题一督到底。对群众投诉举报保障房违规分配、转租转借等问题,由区住建局立即进行核查处理。对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违规分配行为,一经核实,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管地产管理所、区审计局、驻区城管执法局纪检组)

5.完善惩治机制。探索建立住房保障违规人员“黑名单”制度,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分类设置不同档次的限制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管地产管理所)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自2023年3月开始,至 12 月底结束。主要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组建一个住房领域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整治内容、排查方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等内容并做好工作部署,确保开局良好。

(二)摸排核查阶段。按照制定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全面细致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汇总,建立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于 5月10日前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对照专项排查整治台账,明确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认真自查检视问题,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10月10日前对查摆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初,将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全年工作报告报区工作专班。12月初前,形成工作报告报区纪监委和市住建局。

(五)巩固提升阶段。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便民利民,在工作实践中检查作风建设实效。深入推动住房保障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持续开展为民服务宗旨教育,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对专项整治中采取的经验做法建章立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住房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问题,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二)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整治。成立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由住建、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区住建局。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要利用官方媒体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同时要及时发现应对负面信息,防止带来不良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监督管理,认真对相关规定、工作流程、制度落实各个环节进行梳理,不断规范公租房准入审核机制;要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复核效率;要落实动态调整制度,及时进行清退,不断提高公租房管理的正规化、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公租房受理、审核、选房等全过程要公开透明,杜绝把公租房作为送人情、拉关系的工具,要加强对违规使用人的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评价,切实维护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要把公租房违规使用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扣牢责任链条,对未按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发生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五)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灵通。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地产管理所要分别明确 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既要保证时间,又要保证质量。每月15日前,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房地产管理要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报送区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报送数据不及时的,区工作专班将及时督促落实。

联系人:田艳 电话:0913—8113520

临渭区住房领域专项整治方案.pdf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