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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渭区道路扬尘管控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8-02 11:06

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渭南市道路扬尘管控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工作方案的函》(渭建函〔2023〕55号)和《临渭区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要求,现将《临渭区道路扬尘管控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临渭区道路扬尘管控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渭南市道路扬尘管控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临渭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临渭区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抓好中心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道路扬尘治理方面硬件达标、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落实有力、成效显著,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进位做出积极贡献。

二、政策依据

1、《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发〔2021〕40号)

3、《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

4、《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22〕号 )

5、《陕西省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陕治霾办函〔2022〕12号)

6、《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7、《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8、《渭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

10、《临渭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试行)》

三、 重点任务

(一)道路扬尘管控行动

1、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提升行动

(1)2023年6月底前建立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考核问责机制,公布月度排名落后道路和所属辖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牵头单位:区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环卫中心

(2)2023年底前主城区主要交通道路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力争达到90%。持续加大车辆和人力投入,加大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国道、省道、县道、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机械化清扫力度,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进行规范作业,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清扫频次。

城市主次干道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

国道省道县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背街小巷牵头单位:区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每月对交通道路、护栏等进行深度清扫清洗保洁。

责任单位:临渭交警大队

(4)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辖区每周开展道路积尘负荷监测并考核,1次监测达不到优级别,通报预警;2次监测达不到优级别的,扣缴责任单位和属地街道办财政资金10万元;3次达不到优级别,约谈责任单位和属地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大气办

2、定期开展城市保洁对主城区范围内所有绿化带、单位庭院、楼宇建筑(包括楼顶、立面)、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设施等,进行全面彻底、无死角的大清理、大清洗,要抓住有利天气,重点区域每月清洗一次,其他区域每两月清洗一次,广泛发动社区和商户参与城市大清洗活动,确保实现“路见底色、墙见本色”。如遇沙尘天气,在沙尘天气过后立即开展一次清洗,遏制沙尘过后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

1、2023年8月底前,完成高于路面、路沿绿化带防溢流改造,严防雨天或养护浇水时绿化带内泥水溢流路面,造成晴天起尘。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2、全面开展裸地排查,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裸露地面扬尘源,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无人 机航拍以及人力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地毯式排查,按荒地空地、非硬化路面、绿化带、工地裸土(地)、滩涂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裸地管控清单。2023年7月底前建立完善裸露土地清单,8月15日前确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宜盖则盖”的原则进行裸 地治理,对城市主次道路两侧树池、花坛等植草植绿或采取碎 石覆盖等防尘措施,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全面维修、罩面和修复。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4、强力推进城乡增绿扩容,2023年完成市级下达的营造林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四、 工作标准

(一)道路清扫和保洁标准

1、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2、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除夜间作业);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没有下水口的道路可不冲洗。低温结冰期不宜冲洗。

3、每日的清扫作业应在清晨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

4、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对国道、省道、县道、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要逐步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采取“冲洗+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作业模式,以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清扫频次。

一级道路:对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应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中心区路面冲洗,每日应不少于1 次;气温30℃以上时,中心区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

二级道路:主要路段应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中心区路面冲洗每周应不少于5 次;气温30℃以上时,中心区平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

三级道路: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中心区路面冲洗每周应不少于2 次;气温30℃以上时,中心区平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3次。

5、桥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应整洁,无乱贴、乱画。

6、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应与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

7、车行隧道桥洞的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两壁应无明显污物;进出口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8、人行地道的地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两侧墙面应无乱贴、乱画。

9、国道、省道、县道参照城市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0、其他设施的保洁废物箱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率应不低于98%;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应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挂和过时破损标语。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污迹、积尘。雕塑应无明显污迹,公交候车站应保持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二)机械化清扫工作标准

对国道、省道、县道、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 等要逐步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采取“冲洗+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作业模式,以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清扫频次。

2023年底前主城区主要交通道路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力争达到90%,2025年底前建成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洗活动,对道路、护栏等进行深度清扫清洗保洁。

(三)城市单位和个人

1、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丢烟蒂、纸屑、瓜果皮核及各类包装等废弃物;

2、不在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3、车辆运载散体、流体物资时,不准沿街撒落;

4、凡是在道路和公共场所作业产生的废弃物、渣土等必须及时清除,并运到指定地点。

5、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禁止夹带泥土,保持道路清洁。

(四)单位、社区及其他公共设施保洁标准

1、作业范围: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庭院、楼宇建筑包括楼顶、立面,居民小区、公园绿地、公共场所、城市家具等设施。

2、保洁要求:进行全面彻底、无死角的大清理、大清洗。重点区域每月清洗一次,其他区域每两月清洗一次,确保实现“路见底色、墙见本色”。如遇沙尘天气,在沙尘天气过后立即开展一次清洗,遏制沙尘过后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3、环境卫生要求:参照道路保洁要求标准,并做到地面净;无垃圾、杂物、烟蒂,定期对地面进行全面冲洗保洁;墙面净;无乱涂、乱贴、脏污、破损等现象,定期外墙面进行全面保洁清扫;环境净: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无坑洼积水。

(五)树坑绿篱治理标准

1、未加装树坑板的,树池内要进行必要的绿化,栽植耐旱易养护草木,不得黄土裸露。加装树坑板的,树坑板需平整,适当栽植草木,不得黄土裸露。

2、保持绿化带整洁,及时收集、清运因修剪植被等养护作 业而产生的垃圾;植保作业后,未使用完的药剂不得倒入草坪或附近水体中;垃圾清运时,沿途无抛洒现象。

3、对于人流量大、人为踩踏严重的黄土裸露绿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增高道牙、围栏,植草砖园路等改造措施,加强对绿地的保护,解决黄土裸露反复补植不保的问题。

(六)裸露黄土治理标准

1、对辖区黄土裸露地块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发现 黄土裸露后,要实地走访踏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建立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防止扬尘,采用土工布进行覆盖或绿化。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黄土裸露地块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摸清黄土裸露土地类型,分类施策,做到一点一策。对新建道路两边、断头路周边,没有绿化的,需及时铺设草皮,种植绿化,对原来植有绿化的,进行补种,并设置隔离桩,防止居民踩踏影响绿植成活率;已征尚未开发利用的地块、建设工程停建的地块要及时铺设草皮或撒草籽或盖防尘绿网;对坡度较缓的边坡地,可撒播草籽,对坡度较陡的边坡地,可栽植藤本植物,不适合植物生长的边坡地,进行覆盖防尘绿网的同时要做好支撑加固防止塌方。

3、及时跟踪整治情况。加强绿化地块的后续养护工作,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随排查、随整治,对黄土裸露现象进行动态整治管理,随时确保良好的人居绿色环境。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工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统筹推进,扎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要通过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的成效,为整治任务圆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精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指定具体领导和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具体举措;市住建局要按照职责加大协调、指导和督促力度,共同促进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启动,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扎实开展整治。各街道办和各作业单位要组织对道路扬尘污染比较严重的路段进行排查,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增加道路洗扫和洒水频次,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各有关单位要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既解决面临的具体问题,又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及时梳理好做法好经验,并将其转化为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

(四)及时跟踪调度。各街道办及各有关单位,将具体负责领导、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31日前报送区环卫中心。从2023年8月起,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报区环卫中心。区环卫中心汇总后报市住建局。

网络编辑:临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