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必要性及政策依据
财政投资评审是政府实现财政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项目支出管理的必要环节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临渭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制定是财政职能的延续,是公共财政职能的创新和发展,是财政部门实施资源配置,实现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确保财政投资评审为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确保财政投资评审在财政预算管理中将作用发挥到最大值,提高政府投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我区经济建设。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18年印发的《渭南市临渭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渭临政办发【2018】30)同时废止。
二、主要内容
《渭南市临渭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共四章十八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是评审的依据和原则,还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及评审的流程。
第二章 组织实施。主要是评审的范围、内容、评审的程序及其他要求,这次办法中一是评审项目资金提高了原来标准;二是评审范围4个:预算安排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需进行专项核查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三是项目单位范围全覆盖,包括街镇、直属部门,事业单位及各公司。总之,依据《渭南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就是所有100万之以上的需要招投标的项目都在评审范围内。
第三章 法律责任。主要是相关部门在评审工作中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法律规定责任。
第四章 附则。主要是新修订《管理办法》起至时间,以及2018年制定的《评审办法》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