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
回复部门:临渭区执法局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临渭区执法局回复如下:
一、驾驶员需临时停靠在没有车位的人行道上,应打开双闪警示灯,并在显著位置预留车主联系方式,提醒执法人员为临时停放车辆;二、临渭区执法局承担中心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职能,在执法过程中违停车主及时返回现场经教育劝离配合的,执法人员可以酌情予以警告,不处罚。
如对执法存在异议可于5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电话咨询(告知单已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