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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柳**
信件编码:
GPPS20230705MQUX
来信时间:
2023-07-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物业临时停车管理费收费不合理
信件内容:

按照渭南临渭区最新印发的《渭南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规定,小区室内停车场收费应为2元/车位/次-5元/车位/次,八小时为一次,而润城公园印象小区的临时停车费为一小时两元,不符合标准,希望能尽快整改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7-10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127号)文件及《渭南市关于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和非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渭价发〔2015〕34号)文件精神,该小区的停车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您提到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渭发改发〔2021〕478号)关于印发《渭南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临时停车服务费没有明确收费标准。

截至目前新标准尚未出台,按照渭南市临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渭南市临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渭临发改发〔2019〕338号)精神,“在新的政策出台前继续沿用执行之前的物业政策。”因此小区停车还是执行市场调节价。

我局责令该物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业主监督,不得收取未公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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