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政务公开 >> 法律规章
我国9月1日起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www.Linwei.gov.cn  2008-8-25 8:28:29  新华网  阅读次数:

 

 

  新华社8月22日电(记者 罗 沙 韩 洁)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

  财政部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打印 回顶部 关闭 网络编辑:whw
热点导读
·秀龙山的传说
 
·市委书记梁凤民在园区视察指导工作
 
·下吉与下邽
 
·探秘石鼓山
 
热点图文
市委书记梁凤民在园区视察指导工作
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美化我们共同家园!
<font color='#0000FF'>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font>
我市举行省级卫生城市命名表彰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
梁凤民书记徐新荣代市长参加临渭区南塬绿化工程植树造林活动
广场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