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渭南市临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渭南凯兴俊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渭南凯兴俊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所受理的李亚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渭临劳人仲案字〔2026〕第30号),因采用法律规定的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的《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案现定于2026年6月3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审理,庭审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行政中心11号楼603仲裁庭。请准时参加,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渭南市临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