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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渭南市安泰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渭南市安泰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所受理的张西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渭临劳人仲案字〔2026〕第174号),因采用法律规定的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的《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案现定于2026年11月4日下午2时30分在渭南市临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行政中心11号楼603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渭南市临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