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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来源: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06 09:5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协调机制,协同研究推进涉及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召集人: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公安临渭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镇分管负责同志。

二、工作要求

(一)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或职务调整需要变更的,由相应岗位继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协调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遇重大急难事项也可临时召集会议。协调机制会议研究审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商有关单位拟定,按程序报召集人签发。

(三)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主动研究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等有关政策,及时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要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推进中需要本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9日

网络编辑:临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