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总结,现编制《渭南市临渭区行政审批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 信息数量与内容类型
2025年度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69条,此类信息涵盖了我局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依据等多方面内容,为公众深入了解我局工作的依据和框架提供了详细信息。工作动态信息3条,及时展现了我局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如项目审批的阶段性成果、服务流程优化的新举措等。通知公告5条,内容包括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调整、服务窗口的变动通知等,确保了公众能够及时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通过微信公众号及陕西政务服务网—临渭区站点积极推送各类信息。其中,推送重要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便民利企等信息共计136条。工作动态的推送让公众实时掌握我局的工作走向;政策解读信息帮助企业和群众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内涵,从而准确运用政策;便民利企信息则侧重于发布一些与企业开办、民生事项审批相关的便捷措施和优惠政策,提高公众的办事效率和满意度。
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临渭区站点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183条。这些办事指南详细列出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减少了因信息不明确而导致的办事困扰。
2.特色公开内容
通过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临渭区站点公开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共计39项。这一举措明确了哪些事项不在政务服务中心进驻范围之内,增强了政务服务的透明度,让公众清楚知晓政务服务的边界,避免不必要的往返奔波。
将委托至街镇的政务服务事项制作成二维码,方便群众扫码阅知。群众只需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获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详细信息,无需再到现场查询纸质资料。同时制作办事指南手册,在政务服务中心、各级便民服务点等场所免费发放,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确保不同获取习惯的群众都能获取到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 信息审核机制
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在信息发布前,由信息提供股室进行初审,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初审内容包括对文字表述的校对、数据的核实以及相关政策依据的检查等;初审通过后,由办公室进行复审,重点审查信息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是否存在涉密、敏感信息等情况;最终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发布,从而有效避免了因信息错误或不当发布而引发的问题。
2. 信息更新与维护
明确了各类信息的更新周期,对于政策法规类信息,在国家或地方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或修订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类信息根据机构调整、职能变化等情况进行适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类信息做到实时更新,确保公众获取到的是最新信息。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已发布信息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信息中可能存在的错误链接、过期内容等问题,保证信息的质量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微信公众号的功能进行了拓展,除了常规的信息推送功能外,增加了在线咨询、办事预约等功能。与此同时,新增“临渭易办”小程序,从而为群众在移动端办事提供便利。公众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接向我局工作人员咨询政务服务相关问题,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解答;办事预约功能则允许公众提前预约办理业务的时间,合理安排行程,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内部监督
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由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的流程是否规范、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准确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股室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 外部监督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临渭区站点和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公众反馈。
二、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3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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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群众需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存在问题
1. 公开质量不够精细
部分公开信息在内容编排、格式体例上不够规范统一,文稿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偶有错别字等问题,影响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2. 宣传推广力度不足
信息公开宣传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渠道单一、形式简单,创新力度不足,吸引力和传播效果有限,未能更好地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逐项落实改进措施:
1. 提升公开工作质量
完善信息发布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规范,强化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统一内容框架、格式要求和发布时限,推动整体质量稳步提升。
2. 强化宣传引导实效
拓宽宣传渠道,在用好现有平台基础上,加强与本地媒体、基层服务站点联动,通过张贴海报、设立资料取阅点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丰富宣传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动画等载体,聚焦民生热点主动发布信息,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